磁县人大常委会
关于法院案件执行及积案化解和立案登记工作情况报告的
审 议 意 见
(2016年7月13日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)
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《关于案件执行及积案化解和立案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》。
会议认为,近年来,县法院以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、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,落实执行警务化改革,完善指挥中心建设,依法破解“执行难”问题;以“息诉罢访、群众满意、案结事了”为目标,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,在维护社会稳定、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;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》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,使全县“立案难”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。
会议指出,县法院的上述三项重点工作虽然取得相当成效,但距人民群众新需求和法治社会新形势还有一定差距,一是执行工作中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、执结效率还需提高、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;二是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、源头预防追责措施不明等问题;三是立案登记制工作中存在诉讼服务水平还需提高、案多人少等问题。
为进一步推进法院案件执行及积案化解和立案登记工作,促进区县经济发展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:
一要深抓学习培训工作,加强执行队伍建设。坚持司法公正、司法为民,努力打造一支公正、高效、文明、廉洁、亲民、有素的执行队伍。密切联系群众,强化实务技能培训,提升做好群众工作、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。强化学习,锤炼自身,积极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对法官的新要求,努力提高综合素质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,不断增强执行能力,做到敢于执行、善于执行,创先争做全省全国执行工作的楷模标杆,提前一至两年实现最高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。
二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为区县融合发展保驾护航。时刻体现担当精神,做到能担当、会担当、善担当。严厉打击阻扰经济发展、项目建设等不法行为,依法优化发展环境。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,严肃追究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刑事责任,积极探索“拒执罪”有效司法实践。注重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,严把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关,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清偿率。坚持关口前移,未雨绸缪,研究应对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三要提升境界,创新举措,联动提高执行社会效果。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,以着力提高社会满意度、人大代表满意度、原被告双方满意度为法律工作追求目标,创新提升法院司法为民水平。进行典型案例巡回宣传,强化提高全民法治意识。逐步建立党委领导、人大监督、政府参与、各方配合、法院主办执行联动网络,发动全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、社会化大执行工作格局,积极营造守法诚信、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法治氛围。
四要创新工作措施,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。坚持法律至上、人民至上,当好法官调解员,善于带着感情做好群众思想工作,善于用法律语言明理释法交流,实现群众由信访向信法的转变。深化源头预防,建立健全主审法官办案制,实现“让审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负责”。高度重视初信初访,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苗头,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疏导、早化解。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,建立完善诉访分离、案件终结、社会救助等机制。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方法,推行诉非衔接和引入第三方解决问题的信访机制。
五要不断优化诉讼服务环境,推动立案登记工作上台阶。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,完善网上立案、预约立案、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机制,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。加大法律援助、司法救助力度,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。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,探索建立庭前准备程序,构建科学审判管理模式。优化整合内部资源配置,开展岗位练兵培训,不断提升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能力和水平。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,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,切实破解人民法院“案多人少”局面。